欢迎访问山东旭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网站
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政策法规

政策法规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政策法规

中评协关于印发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不动产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/9/15 11:13:39  查看次数:

中评协〔2017〕38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:

为贯彻落实《资产评估法》,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,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,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,在财政部指导下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》,对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不动产》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不动产》,现予发布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请各地方协会将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不动产》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,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,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。

附件: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不动产》

 

 

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
2017年9月8日   


附件下载:

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——不动产》


友情链接:

Copyright © 2016 山东旭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. 鲁ICP备16031758号-1 技术支持:滕州信息港